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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隔壁的璇子回来。高跟鞋的声音,每天都是好晚好晚,才能够踩响回家的楼梯。我就会。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这么不能够吃苦耐劳。仿佛是下意识地逃避。
突然觉得还是有点累。有些事情一言不发是不对的,但是从何开口亦一样令人困惑。说明原因是容易的,但要还原时间、地点、环境、心情,诸如等等……来做一场如此繁琐盛大而没有效果的解释么?那就不算相知了吧。也不知道。
《城市画报》这一年做得成功的,是做城市专题的几辑。我喜欢台北、小洲村和南京,你呢?221期南京深处,封面是朦胧的袁泉,我最近喜欢听她的《宝宝睡》,觉得可以沉静。她不是专业的歌手,很多细节没有处理好,但是听《拥抱的问号》前面的一段独白,这个女子的声音质地,给我清冷淡定的感觉,一点点疏离;于是听她的歌,便绝不追究技巧了。
有了小Nikon,习惯了多一个记录光阴的工具。可是毕竟我还是割舍不了文字,和声音。想给照片配上说话,但发觉话也渐渐少了。也许是因为一个人的时间,也在慢慢减少?不知道。
案头的康乃馨在谢,勿忘我和细碎的吉祥草倒是永远看不出新鲜或者枯萎模样。天气晴朗干燥,持续反复进入不了严冬的状态。而年关已迫在眉睫。多希望你好。你们好。好得如同一朵花的开放凋谢,身处自然,心处自然,平淡如水。
又及,假如你愿意,给我写信吧。突然很想很想收到一封信,年末的一封信,心平气和、温贫暖老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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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时光》&《文人遭遇皇帝》 - [私享]
日子过于平缓,以至无事可记。假如说是过于完满,不知算不算晒命。
监考的两三天,是偷来的看书好时光。被新一期《收获》打断了的,是近几天一直在看的张宗子的《书时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喜欢看书评,批注,非常个性化非常随意的那种,且喜杂不喜深,尤其拒绝学院派或伪学院派。
张宗子不算是个特别认真的人,所以显得轻松有趣。看他写西游和红楼,没一点迂腐的书房气,虽然该引用的地方一丝不苟,但见解处往往叫人微笑。例如对薛蟠的小翻案,说他倒比贾家那些个斯文败类要干净得多也怜香惜玉得多;还有对香菱的关注,也与别人不同。关于红楼的东西看得多了,《西游记》倒还是第一回看见有人这么认真地读下来。写儒佛道的我不喜欢,但写一写那些妖妖怪怪,以及翻一翻八戒和沙僧的旧账,还是蛮好看的。写郑板桥和蒲松龄,也好玩。
一边在读的另一本书是李国文的《文人遭遇皇帝》。相比之下,李书要沉重得多,满纸血淋淋的文字狱。假如说《书时光》爽口温和,这本《文人》就是重口味。作者绝对是个老愤青,文字间火气旺得惊人,骂起人来尤为痛快,但看多了又觉得过于偏激,写得性起,不顾读者感受,未免太失了孔老夫子的温柔敦厚之道,不合潜移默化,只好偶尔拿来刺激一下神经。搁在那里,远未看完,却有点索然了。印象最深的,是对清朝所有皇帝,通通毁了好感。关于这本书,有时间,倒是可以再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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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2点,宝安街头 - [光影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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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过去了,爱留了下来。 - [度日]
今日严姐姐生日,我们组八个人出去大吃了一顿。出来时微微有风,凉意若有若无,车里的周姐姐和陆姐姐(姐姐真多)就谈起了织毛线,我听得竖耳朵,哎呀那是多么久远的事情啊。
大学里冬天时候好多女生打毛线,围巾也有毛衣也有,赠人也有悦己也有。我们宿舍四个人既都不会打,也无人可送,没凑这个热闹。但据说男生还是很珍视类似的礼物的,不知是否,来这里踩脚印的男孩子们可以发点言。
不过我想现今时代特殊,物质生活丰富,产品浩瀚成海——我上了淘宝网才知道,根本没有买不到的东西——所以,能够有一件亲手DIY送出的东西,不论成色如何,毕竟心意可感。女生们如果不囿于拾起女红就失了强势的偏见,还是可以尝试一下的——但也只是喊一声而已,我素来手笨异常,这类事情总令我非常有挫败感。
外婆是织毛线的高手,一生所织的毛线衣啊围巾啊无数,而且非常自觉地追赶潮流甚至领导潮流,常常有令人惊喜的新花样。退休之后,打毛线成为她最重要的消遣。从我爸妈,到我们姐弟三人,都曾经穿过她织的好看毛衣。我记得有一年春节,似乎我九岁,大年初一去外婆家拜年,她很高兴捧出一条粉红围巾。那围巾是粉红毛线夹了细银线编的,刚好绕脖一周,围巾两头编成花瓣形状,一头有洞,另一头可以穿过,正好固定。我不知道我描述清楚了没有,语言在写实的时候变得无力。只是舅舅说那围巾是外婆除夕夜见气温下降,特地为我熬夜织的。那围巾我保留了好久,读大学时候交给了妈妈保管,以免来往颠簸丢失。老辈人的爱,从来都很平静,不常见于口头,而往往寄于物,使感情变得可怀想,可留念。
时光过去了,爱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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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没有见过太阳,
我也许会忍受黑暗;
可如今,太阳把我的寂寞
照耀得更加荒凉。
——狄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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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日子,我连续错过了两个老友的生日,悔得肠子都青了。尽管阿磊很大度地挥挥手(想像中)说没关系,这些不重要;尽管我提前送了翔礼物——当时还真没想到当生日礼物来送的;尽管最近很忙……但我还是在某一日一激灵赶紧翻手机日历看见赫然“11月初四”的时候,感到了无尽的遗憾。原谅我吧!
秋天不凉,冬天不冷。但在回环往复中轻悄下降的气温还是把我的活动范围渐渐缩小到了床上——MD,这在开心网上又可以整一道无比软色情或者伪色情的投票题——冬眠的季节到了,我的宿舍也毫无意外地遽然变成冰窖,为了保住我残存的温度,我已经想尽了办法,除了因为不想向老人家行列进军而拒绝买电热毯之外,能想的已经都想了,包括盖两床被子这样招人耻笑的事情。打算再找一张便携式的桌子,放到床上去。我决定在被子里度过这个冬天。
一到冬天,我就变得无比地没有出息。但有出息的人多的是。我错过了生日的两位老友,一位前段日子携男友第一次双双出现在我面前。
另一位,在我今天诚恳承认错误并顺便八卦一番的时候,说出了本周末订婚的惊天消息。啊,多少少女会无比怅惘啊!
日趋稳定的感情关系,宣告了另一段日子正向我们走来。不可逼视,难以形容欣喜或者惶恐。改用小蟹的签名来结尾:期待不需要假设和前提的幸福,来代替昨日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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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首歌让你想起 - [度日]
大风夜。深圳体育馆。周华健。屋顶演唱会。
那已经是两个星期以前的记忆了。可是想起时依然会微笑,像每次听见他的歌,永远都会忍不住嘴角上扬。
猫姐姐说,不喜欢这个老人家。看来我真的是心智年龄成熟过头,所以才会喜欢。实话我现在都不怎么敢跟学生说我喜欢的歌手是周华健,怕被他们用看古董的眼神注视。
是的,怎么去解释这样一种十几年不变的喜欢呢,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上?
可是,又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呢?其实,应该是因为喜欢得越久,所以越难放弃吧。歌曲早已不是简单的歌曲,深深浅浅地,涂满的都是自己的欢笑和泪水。因为陪伴的时间太过久长,听的次数太过频繁,很多歌曲响起的时候,记忆也跟着缓缓苏醒。一些人,事,场景,历历在目。
他的《花心》我是在姑妈的膝边学会。我给自己买的第一盘磁带,在小摊上讨价还价,里面第一首歌是和莫文蔚合唱的《南龙北风》,喜欢得不得了。我拥有的第一张CD是初中时候爸爸买给我的,是一张精选集,里面的那些流行,今天仍然是演唱会上能够一呼百应的经典。
我高三的时候,他出了《忘忧草》,这首歌陪我潜过高三无数难以言说的痛苦,直到三年以后,我在广播台节目部的旧日记本上发现这首歌歌词的踪迹,叫人想见缘分的奇异,彼时彼刻,我们在相同的时不同的空被这首歌打动,而并不知道我们今后会有这种方式的相遇,纸上和声音上的相遇。这首歌也在如辉哥哥的《悟空之涕泪横流绝望版》里最后出现,当时已经处于痛哭过一场的渐渐平静,听见只觉得心停一拍,觉得并没有哪首歌会更加合适。以至于日后,在华师校道上听见这歌,都会若有所失地惘然无比。
所以,当我在演唱会上,几乎跟着唱了所有的歌曲,还跟蜗牛说这首歌我喜欢,那首歌我喜欢的时候,蜗牛问道,你有哪首歌是不喜欢的?我愣了一秒,发觉对这个歌手,我真的是严格执行了“两个凡是”的政策,也并不以自己的不理性为耻。
而这个人,也真的唱足四个小时,唱得嗓子微微沙哑,还在最后让听众点歌。感谢那个心有灵犀的歌迷,点了《海角天涯》,这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首。
唯一的遗憾,是虽然坐在“山下”,仍隔得太远。
但欣喜远多于遗憾,因为这是我多久以来的一个愿望。我甚至很害怕这个人不会再举行演唱会了。还好,我来得及地长大,在他老去以前;甚至,还来得及找到并且带上男朋友,一起去听。
这是值得感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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